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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防滋扰小常识

发布日期: 2013-05-24浏览次数: 891

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等组织力量防范和打击外,师生遇有寻衅滋事,都有义务进行抵制和制止。只要有人挺身而出,发动周围的师生共同制止,寻衅滋事者即使人多势众也不能不有所收敛。

一般情况下,在校园内遇有寻衅滋事,一方面要敢于出面制止或将流氓分子扭送有关部门,或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案,或打"110"电话报警,以便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,予以惩办;另一方面,要加强自身的修养,冷静处置,不因小事而招惹是非,积极慎重地同外部滋扰这一丑恶现象作斗争。

特别值得提醒大家的是交朋友问题。同学们交友要谨慎,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。如果只凭感情用事、一味“跟着感觉走”,往往容易上当受骗。与人交往要区别对待,保持应有的理智。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,不能“一是朋友,都是朋友”。对于“初相识的朋友”,不要轻易“掏心窝子”,更不能言听计从、受其摆布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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